据央视今日(20日)报道,福建省厦门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原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鸣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对徐鸣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40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法院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410万元。徐鸣曾任中央政治局委员,曾是重庆原市委书记薄熙来的大管家。
[xyz-ihs snippet=”In-article-ads”]央视报道指,经审理查明:1995年至2021年,徐鸣利用担任原国家经贸委对外经济贸易司外商投资处处长、对外经济协调司外资企业处处长、对外经济协调司副司长,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副司长、司长、综合司司长,重庆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常委、秘书长,原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经营审批、案件处理和人事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5120万馀元,其中890万元截至案发尚未实际取得。
2021年,徐鸣离职后,利用曾担任重庆市委常委、秘书长等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案件申诉提供帮助,收受钱款120万元。
[xyz-ihs snippet=”googleAD300x100″]厦门市中级法院认为,徐鸣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利用影响力受贿数额巨大。鑑于徐鸣部分受贿係未遂,利用影响力受贿係自首,归案后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犯罪所得及其孳息已全部查扣到案,对其所犯受贿罪可予从轻处罚,对其所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可予减轻处罚。
根据资料,徐鸣历任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副司长、政研室主任、综合司司长,是薄熙来担任商务部长时的部下。徐鸣后来追随薄熙来南下,调任重庆市委副秘书长、政研室主任,成为其大管家。
来源: 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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