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罪被执行死刑 女孩父哽咽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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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7日,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罪犯洪峤被执行死刑。对此,遇害女孩父亲哽咽回应:终于看到执行了,感谢大家的支持。我们终于松了一口气,也对得起孩子对我们的信任。感谢大家,感谢云南公检法。

据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3年5月7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洪峤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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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7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判处洪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洪峤上诉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洪峤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依法安排洪峤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2020年7月9日,在洪峤的指使下,曹泽青、张晨光将李胜的女儿李某月诱骗至西双版纳勐海县城郊的山林中杀害并掩埋。

2020年7月7日晚,张晨光、曹泽青二人来到洪峤家吃晚饭,李某月也在,四人还一起组队玩游戏。等李某月进入卧室休息,三人在客厅小声谋划详细的作案计划,还走到小区楼下,在一条无人的小巷里,反复预演作案方式。

洪峤在供述中称,他告诉李某月,去勐海给张某光当助手,可以拿到11万。而飞机上,与李某月邻座的乘客则对媒体表示,李某月的男朋友在西双版纳,她要去那里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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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上午,张晨光和曹泽青出发前往西双版纳。出发前,洪峤交给两人迷彩服、背包、头盔、摄像机、夜视仪等作案工具。

7月9日上午10时,两人到达勐海县普洱茶山公园,爬上山,走入密林,换上迷彩服,选了一块隐蔽的地方挖坑。

当日晚上9点半,李某月到达西双版纳嘎洒国际机场,通过游戏的组队信息,联系上曹泽青。通话过程中,李某月反复问曹泽青,洪峤在什么地方。曹泽青说,洪峤在休息,联系不上,随后告诉李某月普洱茶山公园的地点,让李某月自行前往。

晚上10点20分,李某月到达指定地点,张晨光打开手电筒,用闪烁的灯光指引李某月上山。李某月曾疑问,到山上哪里,张晨光解释,洪峤在山上的山庄休息,李某月便跟随两人上山。

走入密林,张晨光打开头盔上的摄像机,从后面勒住李某月的脖子,曹泽青按照预先演练的方式,徒手扭断了李某月的颈关节,随后,张晨光以同样的方式对李某月进行加害。两人确认李某月身亡后,脱下了李某月的衣服,将其埋入事前挖好的深坑中。

事发后,张晨光和曹泽青烧毁了李某月的衣服,扔掉作案工具。2020年7月10日上午7点,两人乘的士离开事发地,前往嘎洒机场,并于7月11日中午12点到达南京。

2020年9月,勐海县人民检察院通报称,该院2020年9月4日对犯罪嫌疑人洪峤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曹泽青、张晨光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祁文强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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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晨光和曹泽青表示,洪峤想要杀害李某月,是因为李某月知道了洪峤与国安局老大的谈话内容,其次,李某月与外国人交流频繁,他们怀疑李某月是间谍,而李某月出轨背叛洪峤是最次要的原因。

2022年8月26日,被害人李某月的父亲在庭审后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案件主犯之一洪峤表示自己无罪,并称他有精神疾病。但法院驳回了其要求精神鉴定的要求。

2022年9月20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上诉人洪峤、张晨光、曹泽青故意杀人、上诉人洪峤、原审被告人祁文强盗窃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 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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