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混血运动员谷爱凌2月8日代表中国夺得北京冬奥自由式滑雪女子大跳台金牌后,有关她国籍的问题再次引发了争议。她到底有没有双重国籍?她的参赛资格又是否有问题?
中美混血姑娘谷爱凌2月8日在北京冬奥会自由式滑雪女子大跳台决赛中凭借惊人的最后一跳反超对手摘金。这位18岁的”雪上公主”在中国已是家喻户晓的大明星
(德国之声中文网) 根据中国《国籍法》第3条之规定,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第8条则规定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者,申请获批后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而根据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任何在美国出生且受其管辖的人,在出生时自动成为美国公民。
不过,在美国出生、为中国参赛的中美混血运动员谷爱凌(Eileen Gu)迄今没有在自己的国籍问题上做出明确表态。她曾经说:“当我在美国,我是美国人;当我在中国,我是中国人。”2019年,她宣布今后将代表中国参赛而非美国时,也没有透露是否放弃了美国国籍。
国际奥委会网站Olympics.com德语页面在2021年1月一篇题为《关于谷爱凌,你不知道的5件事》的文章结尾提到,谷爱凌是“双重国籍”。
https://olympics.com/de/news/five-things-you-didn-t-know-about-gu-ailing-eileen
参赛资格并无问题
根据美国之音的调查,在谷爱凌获得北京冬奥会第一枚金牌之后,两个奥林匹克网站删除了有关谷爱凌公民身份的信息。北京冬奥会组委会网站的相关语句改为比较含糊的说法:“2019年在她第一次在意大利获得世界杯金牌后,她决定将代表中国参赛”。
根据国际奥委会之规定,代表一国参赛必须持有该国国籍。新媒体“华尔街电视”不久前就谷爱凌的参赛资格问题问询国际奥委会,也获得答复称:中国奥委会在谷爱凌体育国籍身份转换的过程中遵守了相关规定,并且在此次冬奥会报名时也提交了包括中国护照副本在内的必要文件。而且谷爱凌是在2019年宣布转换参赛国身份的,符合国际奥委会“可以在最后一次代表原籍国参赛三年后代表新国籍国参赛”之规定。
从国际奥委会的答复来看,谷爱凌的冬奥参赛资格并无问题。《奥林匹克宪章》也允许参赛选手具有多重国籍。谷爱凌究竟是否具有双重国籍、是否违反了中国《国籍法》,则是媒体以及社交网站更为关心的问题。
“国籍冲突”的情况
中国现行的《国籍法》颁布于1980年,此后再无任何修订。中国《国籍法》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该法总共只有18条,行文异常简单,以正常字体打印不会超过2页A4纸,因此在许多细节问题上相当粗略。而且,中国行政机关也没有就《国籍法》公布过统一的执行细则或者实施条例。从多个中国驻外使领馆的网站上,都能看到存在一些模棱两可的例外情况。
比如,中国驻波兰格但斯克领事馆就在其网站上列出了“国籍冲突”之情形。该文介绍说,如果一人根据中国法律具有中国国籍、根据外国法律又具有外国国籍,但中国又不承认双重国籍,这就构成了国籍冲突。
事实上,许多中国公民跨国婚姻在外国生育的子女,都面临“国籍冲突问题”,造成了许多麻烦。比如在中国驻格但斯克领事馆的网站上,就指出“中国国籍法不承认双重国籍,在一人既有中国国籍也有外国国籍时,中国只承认此人的中国国籍,不承认此人的外国国籍;因此,当一人存在“国籍冲突”时,中国使领馆不能在此人的外国护照上签发中国签证”。此类人员如果需要前往中国,必须申请“中国旅行证”,异常繁琐地提交包括父母双方身份证件、结婚证件、中国籍父母在其出生时的外国居留证件、出生证件等资料。
此外,当一名外籍人士自愿申请加入中国国籍时,《国籍法》也没有具体规定自愿加入中国国籍者究竟应在多少天内放弃原有外国国籍。
不论谷爱凌究竟属于上述哪种情况,可以确定的是,谷爱凌的冬奥参赛资格并无问题,她的国籍问题也还有讨论和回旋的空间。
来源: 德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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