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西蘭英式足球rugby的球星,現年26歲的Kurtis Haiu於2011年6月29日上午出現在Pukekohe的地方法院內,陪同他出庭的是他的妻子Frieda 和小女兒Aaliyah。他被控的主要罪名是「毆打及傷害」。
在
同一天,紐西蘭的全國新聞媒體上,出現了一則「新聞快報」內容是說:紐西蘭警方已經在Otahuhu逮捕了一位20歲的半天打工管理員,並將他送上了奧克
蘭地方法院,他是涉嫌於6月25日晚間在奧克蘭鬧市的Karangahape路上將40歲的Trevor Kaukau打的腦出血,而致不醒人事。
同樣的是在6月29日,一位現年44歲住在Te Kuiti的Mathew George因為用高爾夫球桿打死了一隻6個月大的拳師狗,結果在Te Kuiti地方法院被判需入獄18個月,並且終身不許再養狗。 這是同一天在媒體上所看見的3個同一類型的犯罪案件,在三天前,還有一對夫婦在打架時,致使一個才9個月大的嬰兒腦部受到了重傷,送院救治。相信這些行為都是在盛怒之下情緒失控時所發生的。
我們在盛怒之下時,經常會對錯誤的對象發脾氣,也往往因此而傷害到許多周旁無辜的人。在我們東方文化中,認為情緒失控是會對一個人的成熟度、修養有所損傷的。
所謂「情緒管理」就是「如何有效的控制自己的情感達於心、身平衡的狀態」,也就是我們中國人「中庸」一書中所說的:將喜、怒、哀、樂等各種情緒能表達得恰到好處,所以情緒管理不是情緒的壓抑、而是一種適當的內外行為平衡的展現與調適。
通
常人們在「合情、合理」的原則下,都有控制及調適情緒的功能,但是如果情況變的不合理,人們的內在心靈就會產生抗拒、排斥、不參與等種種心緒上的衝突,長
久積累就會造成情緒上的失衡,做出許多出乎意料之外的舉動,嚴重的時候甚至會產生「精神文明症」、「感官失能症」、「精神分裂症」「燥鬱症」、「憂鬱症」
等病兆。
情緒(emotion)在牛津英語字典中的解釋是:「心靈、感覺或激動或騷動,泛指任何激動或興奮的心理狀態」。而一般所指的情緒是指一個短時間內所表現的喜怒哀樂。
根
據「張氏心理學辭典」上的定義,情緒是受到某種刺激所產生的身心激動狀態,此種狀態包含複雜的情感性反應與生理變化,可分4個層面來解說:1.生理反應:
如心跳加快、呼吸急促、血管收縮或是肌肉擴張。
2.心裡反應:如愉快、平和、不安、緊張、厭惡、憎恨、忌妒。3.認知反應:個體對於引發情緒的事件或刺激情境,所做的解釋和判斷。4.行為反應:個體因
情緒而表現出來的外顯行為。
隨著客觀世界的複雜化與多元性,人的感受也日趨繁雜。情緒的分類法也隨著時代不同而互有區別,中國早期的醫書
「內經」將情緒分為五情,以後又演變為喜、怒、哀、思、驚、恐、憂七情。近代西方學者認為人的基本情緒是喜、怒、哀、懼四類,其他情緒則是由這四類基本情
緒交叉疊合衍生出來的。
一個人一旦受到外界的刺激,心理常會引起各種不同的反應;若是反應不當或過度,就有可能造成自己和別人的傷害。
很多心理學家為了闡述情緒這個概念,因此提出了許多有關情緒的理論。採取科學觀點,對人類情緒的各種變化進行合理而有系統的解釋,首推美國心理學家W. James,他對「刺激情境」、「生理變化」和「情緒經驗」三者之間的關係做了一番解釋。
由
於過份強調情緒經驗是起自於身體的生理變化,因此遭到一些心理學家的反對。另外一些心理學家像是S. Schachter與J.
Singer於1962年提出了「情緒歸因論」(attribution theory of
emotion),認為情緒經驗是來自於個體對其生理變化和刺激性質的認知。
到了1980年代以後,有些心理學家試著要更進一步瞭解情緒
與人際能力對於人們社交關係的重要性,1983年美國心理學家H. Gardner出版了「心理結構」(Frame of
Mind)一書,書中提倡多元智慧,將人際智慧列入個人智慧的重點之後,耶魯大學心理學家P. Salovey和新罕布夏大學心理學教授J.
Mayer便創立了「情緒智能」(Emotional Intelligence Quotient)一詞,也就是如今大家所常說的EQ。
一
個不能處理好自己情緒的人,必定很容易受情緒所左右,表現出衝動的行為,因而破壞人際關係;如果與身邊的人不能相處融洽,不論在家庭、學校及工作環境中都
存在不滿的情緒,覺得大家都對不起他、認為一切都是別人的錯,或者陷入深深的自責中,形成惡性循環,當然活得就很不快樂。
相反地,如果能
敏銳地察覺自己及他人的情緒,坦誠面對自己的負面感受並理解對方的感受,不任意批評,並且將生活中的困境視為合理的挑戰,以堅定的信念去完成艱钜的任務,
對人對事做出適切的反應,那麼就容易與他人保持良好的關係,能夠得到他人的幫助,這樣一來,許多事情都能迎刃而解了。
因此,我們是不是應該做一個受大家歡迎,自己也非常快樂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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