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紐西蘭,法律明文規定父母不能打孩子,老師不可以打學生,但是卻沒有相反的規定,其中的原由只有一個,就是:這是人倫,是倫理與道德,是一件原本就不應該做的事情,是不需要法律來規定的,這點無論是東西方文化應該都是一樣的。
但
是個中的道德標準究竟有無不同?我個人在大學教過幾十年的書,也在美國留學過,在美國伊利諾大學時就有一位教授告訴我,你們中國人見到老師就鞠躬就尊敬,
而我們西方人則不同,學生對老師的尊敬是由老師自己「賺」(earn)來的,打個比方,我們西方人在老師進入教室時,沒有一定要起立敬禮這一套,如果學生
覺得老師教的好,值得尊敬,自然就會在態度與禮節方面表現出來。
2011年6月15日,在紐西蘭的全國媒體上有一條新聞的標題,是這樣寫
的: 「學生在走廊上將老師打得不醒人事」 (Pupil bashes teacher unconscious in corridor
attack),這件事發生在南奧克蘭Mangere地區的「南十字中學」(The Southern Cross
Campus),該校是一所完全中學,由1年及到13年級的學生都有,打老師的學生屬於高年級(7-13)的學生。
根據紐西蘭教育部的統計,在2008年就有238位學生因毆打老師被退學,根據ACC的統計,在2008至2009年間就有442位老師,因為在學校被毆打,而需要治療。
自2008
年至今學生毆打老師較大的案件連如今的這一件一共發生了5次,分別是:2008年8月,North Canterbury的Rangiora
Borough School,一位8歲的男學生踢打一位老師;同年同月Taranaki的Waitara High
School,一位15歲的女學生踢打一位女老師;2009年3月,奧克蘭的Avondale College,一位17歲的韓裔學生Tae Won
Chung刺傷了老師Dave Warren,被判入獄18個月,罰款1萬元;2010年5月,豐盛灣的Te Puke High
School,一位數學老師Steve Hose,被學生刺了四刀。
由於資訊發達及社會價值的認定不同,教師的形象已經不如從前,是知識和道德的表帥,學生對老師的看法已經和他們對家長的看法一樣,價值觀念不斷的在改變,再加上教師為了生活不斷地走上街頭罷教,影響到學生們的正常學習,也使得教師的威權與地位不斷的在下降中。
由於教師的道德教化功能日漸的退化,許多人在質疑教育產業化的同時,對教師的品格和形象也產生了疑惑。因此,「師德」受到質疑,「師尊」難以為繼,「師威」日漸低落,這不僅是教育界的問題,更是值得引起全社會重視的問題。
在西方教育思想中,有些思想直接來源於教育實踐,並被實踐所證明;有些來自於哲學、心理學、社會學等方面的綜合性思考;還有些只是一種教育的思想實驗。
再
說,一些已經被證明的教育思想,或許由於歷史局限、時代變遷、社會發展等原因,已經不再適應今天的教育實踐,正如與馬克思、毛澤東並稱為「3M」的社會思
想家馬爾庫塞(Herbert Marcuse)所言,雖然思想不能改變現實,但思想可以改變人,而人是可以改變現實的。
我們都了解教育是國家的百年大計,有什麼樣的教育,就有什麼樣的國民,因此,成功的教育,才有強盛進步的國家。而教育的成敗,最重要的關鍵,在於老師。
因此,在現代變遷快速的社會中,教育實居於社會結構的核心地位。教師的影響力以及社會大眾賦予教師的期望,已不在偏限於師生之間的傳道、授業、解惑的關係,現代的教師應該是社會的中堅,不但要教導學生,而且也要教導社會。
雖然毆打老師的事件都是一些個別的學生行為,但是由這些個別差異中也可以看出紐西蘭的教育與社會問題,至少在尊師重道這方面,我們中國文化與中國人的做法,是非常值得西方人借鏡與學習的,難道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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