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那枚煮熟的夕阳 文/宋千寻 我生在农村,长在农村,老在农村。书上说:有一个乡村陪你长大是幸运的。因为大自然的礼物永远是独一无二不可复制的。 在依安县红星乡文化村,我度过了童年最美丽的一段时光,那个小小的村庄收藏着我儿时简单的快乐。 我们村五十户人家,前后三趟垓。地多人少空间大,哪像现在的城市,每一毛地都金贵的不行,楼与楼摩肩接踵,相互都能挤出汗来。我们村空旷得清风可以自由来去,随意串门子。房与房之间隔着上百米的距离,去一趟邻居家,小小气喘吁吁的跑了半天,不过才跑到他家的樟子前。推开木栅栏门走一段,再跳过挡家禽的矮墙,穿过鸡鸭鹅的阵地,绕开拴着锁链狗的地盘,听着老马“突突”地鼻响,吱嘎推开门,才算到了邻居家。这一段路走下来,夏天时脑门上湿哒哒全是汗水。冬天时,围脖上面布满了霜。 和邻居的小伙伴玩够了旮旯哈,吃够了粘豆包,裹紧围脖子,又穿过农家院的八卦阵小跑着回家去。夕阳淡淡的给村庄镀上了金色,妩媚的光晕落在鼻尖上,头发上,前额上,然后准点起航回家。我就在跑回家的路上追着夕阳,同他一起去找自己的妈妈。我进屋了,夕阳也落下去了。 乡村的黄昏最有趣,除了和黄昏中的夕阳比赛谁能先回到家外。还可以和他一起在整个肥沃的村子里游逛。老黄牛摆着细尾巴,背驮着田野的清风悠闲从村外回来,夕阳赶不动它,我就去赶它。我拿着柳条还没到它身上,它就“哞哞”的和我撒娇,伸出长舌头舔我的脸。我绕它身后,掀起它的长尾巴戏弄它。赶牛人在黄昏中的笑声掺进了牛铃里,叮铃叮铃的好听,他说的是你这个调皮的娃娃。 夏末的黄昏,我在坐在场院边上,早早准备好了。堂哥们架起了火堆开始烧麦子,风中开始是淡淡草木灰的清香,渐渐地添加了麦香味,随着风愈见浓郁,鼻子前都是诱惑在打转转。于是堂哥这些大厨们,开始一股脑地扔进去很多东西。红薯香后面跟着玉米香,还夹杂着几支野山雀的肉香。站在村口,你就被香熏得没了魂魄,像被施了魔法,准的到这里来。山村的夕阳都被烤熟了,红彤彤的,入口即化。 秋天的黄昏写满了忙碌,镰刀忙,牛马忙,脱粒机忙,夕阳也忙。他忙着不让自己打瞌睡,好让农民们多一点光明,把庄稼收回来。所以夕阳找事干赶走困意。他陪我们这群孩子翻上麦秸垛,翻跟头打把式,作的无法无天。又在麦垛底下掏洞,成为地下的城。我们在洞里困得不行,睡了过去,夕阳打着哈欠睡在洞穴里不出来。微明的星子高上之时,家家父母抱着淘累睡熟的孩子和一身麦秸杆回家去了。被风吹起来挂在树尖的麦秸杆也挂在了月亮上。 冬天的黄昏是一天最后的温暖终结篇。大垓上拎敲着破盆底叫鸡鸭鹅回家的妇女,总是趿拉着鞋急匆匆的走在路上,一会功夫身后跟着成群的禽兵队伍。黄昏的薄彩投射在公鸡金红色的羽毛上,它威风的都不知道叫啥了,只会叫“喔喔喔喔……”我妈会烀上一锅甜菜樱子给夏天谈恋爱的老母猪备上孕妇餐。翻弄锅里菜樱子时,偶尔看见几个拳头大的甜菜疙瘩,白玉一般。我妈定会拿出来,左手烫了换右手,来回吹着,然后用刀削削,拿到我跟前,几口被我造没了,那有点脆生生的甜跟外面的夕阳一样,带着温度和绵软。我妈则在黄昏临近睡觉的那段时间里,打起了葛布,就是在炉子上搅一锅粘稠的浆糊。把碎布剪成规则的长条或方块,在小炕桌子上把他们用浆糊整齐的贴在一大块布上,均匀的贴上三四层后,拿到火炉旁慢慢烤干,或者在某个温暖的冬日贴在外头的泥巴墙上自然干,用他们来做鞋。我们将黄昏中的夕阳放进屋子里来,常常将冬天关在门外。等到春天时,再把他放出去,让他美成一幅画。 春天的黄昏,农村播种完的喜悦和邻居娶亲的喜宴一并开席了。大碗酒大碗茶的爷们吵嚷着。夕阳觉得闹哄时,透过窗棂溜进了新娘子的房间。呼啦进来一帮人,夕阳一下子躲到新娘的脸上,红彤彤的一片。来人是张家嫂子李家婶子,七嘴八舌的夸着新媳妇,也不忘了捎带着新郎。说新娘子你呀福气好呀,嫁了这么一个好男人。暗里头谁知道夸谁呢。反正对新娘子来说夸谁都一样了,那红一路蔓进心里头,像夕阳长了藤一样, 离开故乡的黄昏,阔别故乡的夕阳,一转眼已有三十年。离开时的自己就像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带着露水的新鲜,带着青梅的青涩。走远了,久了,年纪也渐渐大了时,才发觉自己不那么炙热了,不那么耀眼了,所有光彩的都落下了帷幕。剩下暖暖的热度,柔柔的光辉,不逼仄,不强悍。就如同故乡黄昏中那抹夕阳。 我的小村庄还在夕阳下繁衍生息,多少次想起,温暖在心里流淌,往事在放映场上连续播出。所有的故事片段里有你——我故乡的黄昏,我故乡的夕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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