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網傳王岐山有一段話,大致是說治貪腐,僅僅用嚴格的懲治手段使腐敗分子不敢貪,是不夠的。要提高人的覺悟,不想貪汙,就不必花這麽大的力氣和心思去貪汙了。前者是懲治,後者是教化。但筆者以為二者不可偏廢。既要教化,也要懲治。
有這麽一些人,總是喋喋不休地說中國的貪腐嚴重,沒轍了,是體制問題(說白了:是說一黨專政)。貪腐嚴重是事實,人人恨的咬牙切齒,體制有問題自不在話下。否則何必天天喊改革?要“發改委”幹什麽?可當今世界上哪國的體制沒有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之初,也是共產黨一黨掌權,凡事共產黨說了算,甚至毛老人家一個人說了算。可是六十年代以前,同樣的體制下,毒、賭、娼絕跡,甚至小偷小摸和打罵鬥毆也很少見到,體制還是那個體制。那個時代,對貪汙,基本是不想幹,不存在敢不敢的問題。像張子善劉青山那樣的案子,是特例,全國就這麽幾個典型,其內幕人們也不清楚;在三五反運動中,擴大化,還弄出了不少冤假錯案。那時沒有股票、更沒有二奶、小三、沒有老板夥計,沒有關系戶。筆者和同事因公出差,大家到星期日才會去逛公園看電影,而此時所用的公交車票,毛兒八七的,還有四分錢一次的公用電話票據,若是因私事,會與辦公事用的車票話票分開放,單身漢就棄之廢物桶,有老婆的會被同事取笑要帶回家向老婆報賬,而辦公用的車票話票,則整整齊齊地貼在一張白紙上帶回向機關財務報銷。而且通常這些票據加在一起還不夠今天吃一頓麥當勞。約定俗成,並不覺得怎麽清高、廉潔。那時甚至很少提到廉潔什麽的。誰人不如此?大家都這樣做。這屬於“不想幹”的範疇。
出差可向財務臨時借一筆旅費,旅費要做計劃,寫明目的地,所辦事項,車票價格,住宿價格,每天夥食費若幹,可加一定余量,以備不可預見的臨時需要,然後要由領導審核簽字,財務部捫備案。回來一項一項開銷填好單子,又是領導審批,計數準確到小數點以後兩位。賬單保管有效期十年。辦事不需要請客吃飯,你請人家也不吃。每天每人夥食費7角錢。超過則自掏腰包。曾有一次三個人去北京全聚德開洋葷吃烤鴨,三個人吃了半只烤鴨,自掏腰包,就得一個星期不吃葷腥。出差回來若一兩個月因為忙沒有報賬,你會收到會計科催促的通知,而且在報賬結清之前若你又要出差,對不起,不借給你旅費!這種情況,就貪腐來說,不是敢幹不敢幹、想幹不想幹的問題了,你就算敢幹、想幹,你也幹不成。這樣的“體制”比今天中國的情況,孰優孰劣,還真說不明白。
貪腐成風與物欲膨脹社會風氣糜爛頹敗有關。某些幹部“率先垂範”把贓藏匿款外流;以繁榮經濟為幌子,搞出廣東東莞這樣的“性都”,談業務不在機關、會議室,必去歌榭舞廳桑拿酒吧,把子女送出留樣,乘機轉移財富洗錢,形成了一大批裸官。甚至肩負保衛國家重任、掌管軍機大權、權高位重如的徐才厚之輩,這這些人沒有不敢幹的,更不會不想幹。為了一筆交易,殺個把人已經不稀奇。縱火也不稀奇。對這些人只能予以嚴懲,殺一儆百,使他們想幹幹不成。但這絕非一朝一夕之功。全國上下齊心協力,打一場合圍老虎蒼蠅的持久戰,除惡務盡,方能造成一個乾坤朗朗的清明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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