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我都不敢相信我已經是半百之人. 已退下戰鬥了半輩子的商場. 但坐下來想想, 算算: 是呀, 一年365天. 10年才有3650天. 我還有幾千天的生命呢?
中國的拼音之父—周有光, 他有幸活到了近百年, 他常常地說笑道: ‘上帝把他給忘了’. 作家倪匡也在別人的葬禮上講: “人總是要死的, 如果我們為必然發生的事情傷感, 那會很傻.” 他們這些笑談生死的超脫境界, 是多麼的豪氣, 多麼的勇氣, 和要有足夠的底氣.
我沒有那麼高尚到可以視死如歸, 雖不怕死的但也怕痛, 怕經歷垂死的過程.
06年我大病一場, 幾乎和死亡擦肩而過. 現在, 我可以說死過一次, 也不過如此.
我們這一幫人, 在七十年代末時就經歷了第一次移民, 那時的國家尚未完全開放. 在上學無望的情況下, 成了第一批的 ‘弄潮兒’ . 由此之後, 才真正明白了甚麼是多勞多得. 讀完書, 成了家, 立了業之後, 又面臨討論香港回歸, 我們不清楚會不會成為新的鬥爭的目標, 所以開始籌劃又一次的移民. 那時, 88年11月底, 新西蘭政府剛開始批准向亞洲地區吸收移民, 我們只有一個朋友來看了看就決定一起移民, 12月開始申請, 我清楚的記得我們的移民簽證時89年1 月10日發出的. 在做好了 ‘洋插隊’ 的思想準備後, 就飛到了奧克蘭定居. 當然情況比我們想的好好多.
因此我和我的朋友都認為 ‘死亡’只是我們又一次移民去了另一個更美好的地方. 這其實並沒有甚麼好怕的.
所以, 想想看還有甚麼東西放不下? 為甚麼不對自己好一些? 對身邊的人好一些. 因為一切都為身外物, 你必須全部留下來, 帶走的只有親情.
曾經在死亡線上掙扎求存的我, 看透了世界, 希望現在的每一天都真正的活過. 從現在起, 珍惜每一天, 享受每一天. 過好每一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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