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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中国古代盗贼史之二

作者: 支振锋    人气:    



  历代王朝,对贼也都从不手软。从中国封建法制发展史来看,严惩盗贼罪是中国封建法律的一贯传统。

  古代惩贼多重刑

  然而,即使把“贼”当作偷儿,这也终究不是什么本分的职业。

  历代王朝,对贼也都从不手软。远的不可考,但《尚书·费誓》(费念 bi ,古代地名,今山东境内,誓是誓师诰戒之词,费誓指得是鲁国国君率军征讨淮夷、徐戎的誓师词。)就有载:“无敢寇攘:逾垣墙,窃马牛,诱臣妾,汝则有常刑。”虽说这是警告军队的,但也说明西周时法律已经严惩盗窃之贼的规定。如《晋书》卷三十《刑法志》:“(李)悝撰次诸国法,著《法经》。以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其律始行于盗贼。”它表明《法经》的首要任务就是打击“盗贼”。这以后,《秦律》和《汉律》也都把《盗》、《贼》列为前两篇,而且对盗贼的处刑更为严厉。

  从秦简的片断规定中可以看出,窃盗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既包括私有土地,也包括牛、马、猪、羊、金钱、珠玉、衣服和王室玉器等。秦律严格维护法定的地界,不允许擅自移动,否则即以盗论。《盐铁论》说“秦之法,盗马者死,盗牛者加”。为了保护私有权,秦律对于轻微的盗窃罪,也处以刑罚。如“或盗采人桑叶,赃不盈一钱,何论 ? 赀徭三旬”。对于群盗处罚更为严厉,如“五人盗,赃一钱以上,斩左趾,又黥以为城旦”。

  汉兴,高祖初入关,约法三章曰:“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其后四夷未附,兵革未息,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于是相国萧何攈摭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汉承秦制。汉律规定“盗马者死,盗牛者加,所以重本而绝轻疾之资也”。对盗牛马者施加死刑,这虽然是为了包含当时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恢复社会元气,但由此也可以看出汉律对盗窃罪处刑之重。据《汉书·肖望之传》载,由于镇压西羌反叛,西北八郡民陷于困顿,京兆尹张敞上书建议,有罪者“得以差入谷此八郡赎罪”,但“盗受财杀人及犯法不得赦者”不在此列。不过由于肖望之等人反对,最终并未实行。而对于无故侵入他人室宅庐舍、车船,其中或有盗窃嫌疑的,法律规定立即格杀而无罪。

  后世各个朝代之法律虽各有更张,多沿袭汉法,对于盗窃,都加以重罚。其中以北宋为尤。上文我们已经谈过,“盗”与“贼”是两种性质不同而又相互关联的犯罪行为。所谓“盗”, 《晋书·刑法志》云:“取非其物谓之盗”。由于“取非其物”的方式不同,又把“盗”分为“强盗”与“窃盗”两种。凡以威力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谓“强盗”;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谓“窃盗”。所谓“贼”,则指“杀人不忌”及“逆乱者”。可见古代的“贼”罪也分为一般杀人贼和“逆乱”贼两类。所谓的“逆乱”贼,主要指以武装形式进行反抗斗争的人民群众及统治阶级内部叛逆行为。那时候的人们已经把“盗”与“贼”看作是一种渐进的关系,经济反抗往往会转化为政治斗争,在“盗”与“贼”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如果说“盗”罪是“贼”罪的最初形态 , “贼”罪则是“盗”罪的发展结果。因此自北齐之后,历代统治者都把“盗”与“贼”视为一体,在立法中合为一篇。北宋初,宋太祖为缓和阶级矛盾 , 稳定政权,标榜“仁政”,曾多次更定“窃盗律”和“强盗法”,以减轻“盗罪”的处罚。又定“折杖法”,以杖作为流、徒、杖、笞的代用刑。并立“刺配法”,以贷杂犯死罪。此举皆有轻刑之意。而对强劫贼罪,特别是谋反、谋叛、谋大逆等直接威胁、损害皇权和国家根本利益的重大犯罪的处罚,则通过《宋刑统》中的附令敕进一步加重了。但随着盗贼的增多,宋太宗在调兵遣将进行军事镇压的诏书中说:“其贼党等,或敢恣凶顽 , 或辄行抗拒,即尽加杀戮,不得存留。”开始举起屠刀。于是,宋仁宗首创“窝藏重法”;宋英宗别立“盗贼”重法:宋神宗颁发《盗贼重法》,到了宋哲宗时“重法”更加严酷,但效果十分之差。由此,到了宋徽宗时期,开始征剿并用,矛盾才稍有扭转。不过,平心而论,宋朝打击的对象主要还是劫掠,而非窃盗。而且,还曾经减轻饥民盗窃之罪,“故饥民可悯而不可疾,可济而不可杀”。

  以后,元朝外族统治野蛮血腥,对窃盗自是有着种种法外之罚,惭愧异常。而有明一代,朱元璋重罚是出了名的,清朝对明律基本完全继承。整体而言,对于盗窃,处罚都比较重。不过,这些朝代多对盗窃做了比较详细的分类和界定,比如盗马牛畜产、盗窃官物甚至御用之物与盗窃田野谷麦以及亲属相盗,处罚均有一定差异。那时候的刑法惩罚盗窃主要是维护社会正义、社会稳定、皇权以及农业生产的,其次才是维护个人财产。

  几千年来,官与贼的关系可谓纷繁复杂,有斗争也有妥协。而有些做法,今天对我们仍然不无借鉴意义。

  官与贼斗

  宋人桂万荣编撰明人吴讷删正续补的《棠阴比事选》载有这么一个《易贵辨纸》的故事:明朝易贵,于成化年间任辰州太守。有人报案,说他睡着时一担纸被人偷走了。易贵先命人把丢纸地方的一块大石头抬到署衙,放在官府台阶上鞭打“审讯”。惹得很多人来看热闹,官署人多得如同闹市。一会儿,易贵下令关上大门。看热闹的人都很可怜报案人,给他自动捐了一些钱,帮助他渡过眼下难关。易贵询问后得知他的纸有记号,便让他暂时静候消息。过几天,易贵发出公文,说要大量购买纸张。等到商人把纸张送来,易贵让他们分别写上名字,然后让丢纸人辨认有无他的纸张。这人果然认出了他的纸张,易贵顺藤摸瓜便找到了偷纸人。

  当然,由于刑讯逼供的大量存在,冤枉好人的情况也在所多有。唐光启到大顺年间(公元 885 — 891 年),褒中(今陕西勉县一带)地区有个盗墓贼,弄得民怨沸腾,各级官吏压力都很大。有一天,差役捉到一嫌犯,知县完命心切,严刑拷问。那人最后招认自己便是盗墓贼,还供出了几个同伙,缴回器物也与所盗墓中之物吻合。官员们欢天喜地的开始邀功请赏,这个人则择日问斩。临刑之日,观者人山人海,忽有一人高呼:“王法岂容杀无辜?盗墓人是我!”有关官员在派人随那人取回赃物后,经差役和苦主检验,果然是被盗墓冢中的。藩镇主帅闻听此案,亲自审问,方知先前那人是经不起严刑拷打,便让家人伪造了赃物来抵充,只求坐实罪名,早被处死,免却在牢中受苦。藩镇主帅闻听事实,不禁大惊,具状上报朝廷,将原审诬陷无辜的官吏们治罪。对那个盗墓贼,主帅颇为赏识,遂奏请朝廷赦免他应得的处罚,又给他补了一个衙吏之职,并厚赏了他。

  贫穷、贫富分化、教育、社会环境、道德水平等等都与窃贼的多少有关,惩治窃贼仍然需要认真的研究

  “人心正则天下无贼”

  贼还会香火不绝。因为人总有好利之心,有人认为需要教化,比如汉朝肖望之:“尧在上,不能去民欲利之心,而能令其欲利不胜其好义也;虽桀在上,不能去民好义之心,而能令其好义不胜其欲利也。”贾谊则认为犯罪是由于人民多而财富少,因此要增加财富。但其实,盗窃的问题恐怕远远比这个要复杂。贫穷、贫富分化、教育、社会环境、道德水平等等都与窃贼的多少有关,就是今天对于惩治窃贼,我们仍然需要认真的研究。我们不能忘了 19 世纪 60 年代曾国藩的一句话:“民无粮,必从贼,贼无粮,必成流贼,则从此天下无宁日也。”正如在《武状元苏乞儿》里周星驰与皇帝的对白,面对作为丐帮的帮众日多,皇帝实在难以安心,但周星驰说了一句话却也堪称经典:“丐帮人数多少,其实要看皇上,如果皇上能够保国安民,百姓吃穿不愁,生活稳定平安,谁还愿意加入丐帮?”  

  正所谓“国运昌而仓廪实,仓廪实则治教化,治教化则人心正,人心正则天下无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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