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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身酒

作者: 温樊    人气:    



    有一种老套的小说情节,描写女人酒后乱了性,时不时狂放一把,然后就成就了旁边不怀好意男人的愿望,演出酒后失身的"悲剧"。当然,如果配上女主角先失恋,所以借酒浇愁,似乎那男人的罪过就减少了一点。真是非常伪善的笔法。

    不管怎说,要是能败倒在足以堪称为"对手"那种恋爱对象的"失身酒"中,那过程还是颇为浪漫的,因为,失身酒可不能是随随便便的酒款,它必须先攻陷防卫的理智,又能让对方心甘情愿地慢慢脱下衣衫……

    聊起失身酒,我们可以先从喝酒这件事来看与爱人之间的亲密关系谈起。不用刻意测试男人的品味,从他对喝酒的态度,即可略知一二。
 
    男人若完全滴酒不沾,个性是两种极端,不是大好到新婚夜第一次被灌到不省人事,就是大坏到已经皈依佛门--戒了。要是跟你喝啤酒,抱歉,他只把你当哥儿们;要是喝烈酒或经典鸡尾酒,他把你当作红粉知己;喝葡萄酒,有机会成为男女朋友,发展较长期的亲密关系。

    从男人喝些什么酒的角度来看,亦可看出他的家庭背景。我家呢,出了一个酒国英雄的外公,因此从小就喝上一点,家里总也担心女孩子长大最好还是有点酒量,免得重要场合失了分寸,万一不胜酒力被骗失身也不好,所以一路跟着外公喝,从啤酒、绍兴到竹叶青,现在他八十多岁了还在喝大吟酿。总之,外公真是理想的爱人典型--当初退掉三个童养媳,坚持追大他一岁的外婆,据说是一番酒后吐真言奏效的。

    但我是上了大学开始和同辈喝酒的。我的美术系老师同学们,喝起酒来简直像丐帮一样豪爽,而且大家喝完之后创作功力大增,虽然作业不一定缴得出来。乌梅酒、玫瑰红比较普遍,出游时肯定会有人夹带高粱、茅台之类,没错,几次下来,班上渐渐有了几个暧昧的班对出现。

    当时,玫瑰红是公认的女生失身酒,因为名称听来浪漫有气质、喝来甜美顺口,可是坏在后劲颇强,一伙人唱完KTV之后,便一定要男生骑摩托车送回家才行,因此就此失身不是没有道理。可惜我酒量还不错,一直没机会使出这一招。

    真正谈起恋爱后,倒是渐渐热爱起澄净纯粹的酒款和男人,而且忠心耿耿、至死不渝,顶多喝上以这些酒款调成的鸡尾酒,从龙舌兰开始,再来依序为兰姆酒、琴酒、伏特加。刚好不同时期的爱人竟也跟这些酒的酒性类似:

    来自墨西哥的龙舌兰,个性热情而鲜明,气味浓烈且带点生涩,适合刚从啤酒进阶的人尝试,著名的鸡尾酒也有很多款,例如"玛格丽塔",但男人若以"塔奇拉碰"的方式喝,则显得年轻、血气方刚。而喜欢喝这款酒的男人通常比较壮硕、个性豪爽,是比较像伙伴感觉的情人,他们通常不太有心机,所以要到了失身这个地步时间比较长。

    兰姆酒产自加勒比海区的国家,古巴来的颇为有名,一群人热热闹闹到了美国的pub里不点"自由古巴",表示你有点落后,这就是以兰姆酒加了可乐的调酒。兰姆酒的口感复杂,因为由蔗糖提炼,骨子里非常热情且带点甜美,但是它又可以纯粹到有超高酒精度,想到兰姆酒初始被移民新大陆的英国人称作"杀死魔鬼",知名兰姆酒Bacardi的商标是一只蝙蝠,可见其浓烈又甜美的个性。这样的情人非常懂得生活情趣,可能先天就花心。

    琴酒的身世更加复杂,感觉外表像个正派的绅士,彷佛具有某种让人一见倾心的魔力,然而个性却拘谨中带有热情,大概前身为荷兰来的杜松子药酒,气味芳香、喝起来有一点涩,却是酒味浓醇。怪的是,以琴酒调出的"新加坡司令"等鸡尾酒,都是热带地区适合,比作情人的话可称的上是理性与感性兼具的帅哥了,而且他的标准颇高,不会对所有女生放电。

    当我们说到伏特加时,女生敬请小心使用,男生务必立正站好,所有用来形容杀手的形容词都可以冠上:冷酷、血腥、杀无赦。目前许多台面上杀手级的伏特加皆来自寒带国家,俄国、瑞典、波兰等,恐怖的是伏特加是目前世界上最烈的酒,波兰产的"史彼立塔斯"(Spirytus),酒精浓度为九十六度,据说只浅尝一口,嘴唇就会瞬间发麻、脱水;但它的口感最接近水(想象你直接喝酒精就成了),包容度却最高,加上任何果汁都可以是绝美的鸡尾酒,比方说加上西红柿汁就成了"血腥玛丽"、"血腥凯萨",调和柳橙汁为"螺丝起子",款款都是听来让人头皮发麻的名字。

    不用跟我争辩,伏特加绝对是失身酒的完形。把酒精度约四十的伏特加放到冷冻库里冰镇后拿出来喝,在那样纯粹透明的液体中,你得到的是火而不是冰,这是情爱的最高境界--冰火交融。因此杀手级的恋人在上床前,准备的是伏特加而不是香槟,喝完让你热情如火,冬天喝最适合。

    以上四款失身酒如果调成鸡尾酒来喝其实像是恋情中充满情趣的前戏,至于进阶到喝纯的,又是另一番风景了--那是一种裸裎相见的快感。不过,至少能找到跟你对饮这"四公子"的"对手",还真不容易啊。一般来说,年轻一点的恋人,还是从葡萄酒系入门,谈恋爱还是慢慢来得好。

    要是碰上喜欢白兰地或威士忌的对象,我猜,年龄层比较大一点,虽然他们不见得会动脑筋在让两人失身上头,但这些酒喝的时候更加香醇顺口,后劲强、威力不比"四公子"差。

    有一次,一位远洋货轮的船长大概见我对于美食烈酒还招架得住,遂叫我也一起喝酒。餐厅经理一看是一大瓶威士忌,马上招呼服务生上冰块,虽然杯子不对,但还好略小。我看了一眼酒瓶,是加拿大产的,马上提高警觉,殊不知加拿大威士忌也是小有名气,品质好,味道清淡顺口,与波本威士忌恰成对比,往往不觉有他便多喝几杯。

    是的,加拿大威士忌对水加冰块,再佐以一片柠檬,就成了"加拿大雾",那天搭配的是川菜,口感相当协调,酒足饭饱之后,我竟感到毕生以来最晕眩的一次,却不是与情人过招……可惜了!

    各位千万小心,别在"加拿大雾"或中失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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