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31日,在紐西蘭的主流體上都刊登及播報了一則荒唐醫生的新聞,這則新聞原本是放在紐西蘭健康與殘障委員Anthony Hill的網站上,內容是說,紐西蘭又發生了一件替病人動錯手術的新聞,只不過這位醫生錯的實在是太離譜了。
這位醫生在開刀之前,根本就沒細看病人的病歷與過去照過的片子,也沒告知病人要做什麼手術及如何做。就一刀下去要割掉這位女病人的膽囊(gall-bladder),等到打開病人的腹腔時,才發現病人的膽囊早在13年前就割掉了。
像這種「可以避免的醫療錯誤」(Preventable medical mistakes),在紐西蘭是經常發生而且是見怪不怪的,只不過紐西蘭這個國家,對醫生這種行業是實行特別保護的,不公開發表罷了。
根
據「新英格蘭醫學期刊」(The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的研究顯示:醫療錯誤並沒有因為提倡「重視病人」的運動而減少,最常見的是醫療步驟和藥物產生的併發症以及院內感染。該研究指出,十多
年來注重病人安全的運動其成效令人失望,但卻不意外,這是因為許多的問題,都是肇因於醫院未能採取積極的措施來扭轉錯誤所致。
人體構造及生理作用,複雜奧妙,疾病更是種類繁多,艱深難懂,醫療則是人為的,有學派、地域和個人判斷的差異,所以臨床誤診率,在西方先進國家,平均約為40%,最好的醫生們的臨床診斷錯誤率也有22%之多。
醫療失誤是否可以避免?犯錯的醫生是否應被指責為庸醫殺人?許多醫學界的人士都認為:絕大部分的醫療失誤,都是在醫療過程中發生的,而醫生們的出發點則是想醫好病人。
醫療失誤並不是完全不能避免,癥結在於傳統的教導,要求醫生不可以犯錯,一旦發生過錯,即被認定為罪過,要接受處罰,所以大家都避而不談。我們不能只是要求醫生盡力不要犯錯,而是要接受正常人有不犯錯的極限,要創造環境和制度來避免失誤的發生。
人的壽命有極限,也難逃器官衰竭的命運,臨床診斷的困難,病人反應的不同,再高明的醫師診治病人,都難免會發生誤診、不良反應、併發症和病人死亡的事。
再
說,醫師沒有選擇病人的權利,並且還會隨時緊急應召處理重病的病人,遇到任何疑難雜症,都要盡力而為,結果當然不可能盡如人意,究其原因,有的是自然病程
的演變,非現代醫療科技所能預料和挽救,有的是病人的身體構造特殊和功能異常,與眾不同,有的是病人記性不佳,無法正確描述病狀,或故意隱瞞病情,而發生
差錯,也有的是病人自行服用其他藥品或不按照醫師指示用藥,這些都會促使一些意外的發生。
只不過紐西蘭所發生的這一件醫生失誤的事,決大部份的責任都是由於這位醫生的不認真與不盡心,如此的漠視病人,理當受到重罰。現代國內外很多醫療團體都訂有誓言、宣言、公約、規範、或法規,希望透過自律的行為,讓醫療人員行事合乎道德準則,以期消弭醫療糾紛於無形。
最
常被引用的是「世界醫學會」(World Medical Assoication)總會於1948年所發佈的「日內瓦宣言」(Decleration
of
Geneva),其重點是要求醫療人員;要保證自己奉獻一切為人類服務,要憑良心和尊嚴從事醫業,要以病人的健康為首念,要盡力維護醫業的榮譽和高尚的傳
統,且不容許有任何宗教、國籍、種族、政見或地位的考慮介於職責和病人之間,也不會用醫學知識去違反人道等等。
「世界醫學會」的「國際醫學倫理原則」(International Code of Medical Ethics)也呼籲:「醫師不論從事任何科別,皆應以科技及道德與對人性尊嚴的慈悲心及尊重,提供適切能力的醫療服務。」
只不過這些職業上的倫理道德,有些從業醫生在名與利的誘惑之下,很容易的就將其忘掉了?一位好醫生除了醫術之外如果沒有仁心,只看重錢或靠一些虛偽的廣告,來吸引病人上門,如此做,就算賺到了錢,但卻失去了名譽,值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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