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文難免出錯,有錯誤被糾正當然是一件好事。 記不得是哪位學人直言,大意是:為文者沒有錯誤錯字錯處者,尚在娘肚子裏。 這倒讓我想起一個發生在我們那裏的故事。 據説,當年半坡博物館建成,需有資格者在大門門楣処題字。題字,從古至今都是我們中華文化的一部分。現如今,一個小門臉若要請得動一位名人題字,自然蓬蓽生煇,身價倍增。半坡遺址在史學界幾乎和山頂洞人齊名,是中華文明史上的一個重要發現,題字當然非一般人能為。 題字的,是享國內外盛名的郭沫若。郭老幾乎就是囯老,自然字題的飄逸瀟灑,風流萬千,人人看了只有說好的份兒。 可沒過多久,一位小學生盯著看出了問題,指著博物館大門上方的大字“半坡遺趾”,說尾字是個錯字,應是“遺址”而非“遺趾”。 有人糾錯也就引起重視。可這絕非一般人題字,係郭老所為。郭老什麽人?囯家大佬也,敢和偉大領袖詩文唱和的,惟此為大,怎能有錯?一定是我們錯了。立即文化部門著專家學者著文考證,報刊發文,言辭鑿鑿從史學角度上,詳盡分析了郭老“遺趾”的正確英明。 轉眼到了70年代初,郭沫若又陪同鄰國首腦訪問西安,再次觀看半坡遺址。這次老先生擡頭端詳十幾年前自己的題字,看著看著,忙對手下人說:怎麽搞的,這個“趾”字是個錯字!聞言當年附庸者面面相覷。 總算自己糾正了自己,一場糾錯風波就這樣過去。 想國家大佬蓋莫能外,我等小文錯處自然不少。 最近有文友發文掀起了一場新的糾錯風波。緣自我尚未正式發表的一篇文章。這件事的奇特之処在於,大家全看見了糾錯文章的發表,卻未看見這篇文章,即,被糾錯的文章尚未見報,糾錯的文字已隨報紙滿天飛揚,這,不禁讓人狐疑,這糾錯的本意如何? 其實,被糾錯本應是一件好事,畢竟有人看過甚至認真看過你的文章,至少文章五千字裏挑出了一個錯字,這對為文者該是一件多麽賞臉的事。 之所以感到有趣的是,這篇文章也有其他文友糾錯,糾錯的內容幾乎和這位元文友一致,均指出一個字意的老舊,只是這位先糾錯的文友,採取的是一種交流的態度,而非高高在上,橫加教訓,字裏行間好像自己就是正確代表,儼然文豪化身什麽的。故此這種糾錯,自會得到應有的敬重。若糾錯就是打倒,或極盡挖苦奚落之能事,這樣的糾錯者,恐怕即使是文豪也只能讓人望而生厭不以爲尊。 中華文化博大精深,我們都是小學生而已,出錯難免。連文豪,文霸也僅一字之差,遑論其他?可這一差非同小可,相差何止千里? 故其差,蓋其所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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