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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政府依法執政是中國兩會的神聖職責

作者: 游子    人气:     日期: 2010/3/15

中國一年一度的「兩會」(人大會議及政協會議)本月在北京召開。這是中國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昨日,政協大會已經率先召開,賈慶林主席作了重要報告,引起全世界媒體的巨大關注。

我也在同時收到出席兩會的全國政協委員潘慶林先生的一份他在本屆會議提出的11項提案的文本。其中關於漢字教育的提案如下:

 

在目前對漢字是“廢簡複繁”,還是“廢繁用簡”爭執不下的情況下,確立“簡繁並存”、“一字兩體”的原則,漢字教育在中國大陸推行“用簡識繁”,同時建議臺灣及港澳、海外地區推行“用繁識簡”。

我在2009年十一屆二次全國政協會議上,提出了《關於分批停止使用簡體字、恢復使用繁體字的提案》。這一建議在全國範圍內引起了討論與爭議,並且分成了“擁繁派”和“擁簡派”的兩大陣營。

我至今仍然堅持“分批停止使用簡體字、恢復使用繁體字”的主張,相關理由見之於去年的提案,在此不再贅述。但是,鑒於“廢簡複繁”一時難以統一認識,為了中華文化的復興與交流,就漢字教育 “簡”與“繁”的問題,我再次提出建議如下:

(一)必須確定漢字“簡繁並存”的原則,不論是簡體字,還是繁體字,都是合法的通用字,只是“一字兩體”而已。這兩種字體,可以讓所有人自由地選擇使用(包括招牌、出版等)。兩種字體均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和效力,並且都是中華文化的寶貴財富。

(二)鑒於歷史的原因和現實的狀況,以及大陸地區民眾的閱讀習慣,目前在中國官方的檔和書類等通行使用簡體字,國民的漢字教育也以簡體字為主。但在使用簡體字的同時,從中小學開始應該逐步讓學生認識繁體字。要把“用簡識繁”寫進中小學語文教學的大綱。

(三)同樣鑒於歷史的原因和現實的狀況,以及臺灣、港澳及海外地區民眾的閱讀習慣,在臺灣、港澳及海外地區通行使用繁體字。此外,可向臺灣方面建議,從中小學開始,逐步讓學生在使用繁體字的同時,認識簡體字,能做到“用繁識簡”。

(四)兩岸就“簡繁並存”、“一字兩體”,以及“用簡識繁”和“用繁識簡”的問題,作為海協會和海基會溝通的一項議題。兩岸通過協商,必要時達成大陸“用簡識繁”和臺灣“用繁識簡”的對等協議。

以上“簡繁並存”、“一字兩體”的原則,以及“用簡識繁(大陸)”、“用繁識簡(臺灣、港澳及海外)”的方針,是中國漢字教育和漢字改革的新思維、新舉措。這對中華文化的繼承與復興,並促進其交流與推廣,將起到積極的作用,產生深遠的影響。

 

十年來,中國兩會提出的關於改變政府現行漢字政策的提案不下十幾份。前年,宋祖英等21位委員提出的關於在中小學教育繁體漢字的提案,當時的教育部長周濟搬出「我們就是要實行簡化字國策」的理由加以拒絕。我曾經為文指出周濟部長的「國策」說違反中國憲法和語言文字法。隨後,在周濟部長領導下,教育部推出違背憲法的《規範漢字表》(草案),企圖進一步強化禁止繁體漢字的政策。所幸,在全國輿論的一致反對聲浪中,教育部收回了該《規範漢字表》(草案)。但是,周濟部長仍然不肯放棄。

去年底,潘慶林委員向我透露,在一次會議上,他曾當面向周濟部長提出禁止繁體字政策違反憲法,引起周濟部長的激烈反駁而引發激烈爭論。隨後不久,人大常委通過了免除周濟教育部長職務的提案,周濟黯然下臺。

不久前,媒體報導,一位中國的省級幹部發表了「盡信法律不如沒有法律」(注)的高論,與周濟部長的態度何其類似。可見在中國,督促幹部官員依法執政,何其困難。

在這方面,中國的「兩會」(人大會議及政協會議)肩負著自己神聖的職責,而且任重而道遠。

去年中秋,我在成都一家咖啡苑與一位退休文化部門朋友聊天。他提議與我合作編輯一本簡繁漢字對照表。我告訴他,香港已經出版類似的簡繁對照漢語字典。後來他耐心地聽我說明禁止繁體漢字的政策違反憲法之後,很輕鬆地說:「這個問題好辦麻,把憲法修改過來就是了。」

我們可以諒解退休老幹部的這種過時心態。但是,如果在職官員死抱住這種心態,不去認識法律,甚至執法犯法,或像周濟部長那樣與法律相對抗,那麼,為了教育廣大官員幹部,請他們離開崗位,倒不失一個辦法。

 前天,中國政協發言人趙啟正先生在新聞發佈會上強調,中國的政協現在已經擁有最大話語權,已經不是人們想像的「橡皮圖章」。我們為此感到欣慰。今天,我們看到出席會議的兩會代表紛紛提出各種提案,我們期待兩會和兩會的代表進一步執行自己的神聖使命,督促政府依法執政,把中國建設成現代化的法治國家,則中國幸甚,人民幸甚。

 

注:該官員的「盡信法律不如沒有法律」大概抄搬孟子的「盡信書則不如無書」。該語出自《孟子·盡心下》:盡信書則不如無書。吾于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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