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南太井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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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3/22
一向只知道美國的律師喜歡慫恿以及帮人打官司,有些律師還「不成功不收費」,不是因為古道熱腸,無償助人,而是目光長遠,放棄少少訴訟費,博取勝訴後的巨額賠償。現在紐西蘭也有這樣的律師出頭發起集體訴訟,要提告澳紐多间銀行六年多收十億。
負責訴訟紐西蘭律師安德魯‧霍克表示整個官司費用在三百五十萬左右,但未透露索償金額。由於參與者不必支付任何前期費用,所以「公開收費網站」(Fair Play on Fees)推出僅七小時,就有七千人報名,很快就超過了一萬人。或許絕大多數參與者并不清楚自己究竟被銀行濫收費用的具體數目,但現在有人出頭向銀行索償,勝訴或有錢可分,敗訴又不必支付分文,這種穩賺不賠的事,自然是參與者眾的了。
不過參與集體訴訟除了報名,為了證明自己也是被多收取費用的受害者,可能還須提供与銀行歷次往來之個人紀錄,以便律師從中搜尋出疑為不合理收費的証據,這也是要花費不少私人時間以及金錢的。
其次,一些与銀行有生意上長期往來的客戶,不少人已与銀行建立良好關係,甚至曾經得到某些方面的支持,他們可能不一定愿意介入告銀行這種事。
告銀行的案件世界上時有發生,甚至連美國政府都告過美國銀行房貸詐欺,卡塔尔王室也曾告銀行疏忽令帳户被盜五千萬。去年在香港更有一位八旬老人狀告恆生銀行,控告银行職員游說作「高息定期存款」,損失一百多萬養老金。因為要靠綜援為生無錢請律師,老人要自己出庭。恒生銀行則聘用全港最有名而收費昂貴的孖士打律師行,與這位耄耋之年的老人對壘。
以一人之力,去撼財雄勢大的银行,當然是勝數幾乎等於零。現在紐西蘭有律師肯出頭搞集體訴訟,以萬眾一心向銀行討回多收款項,勝數有幾多呢?還是一個問號!
從公開的收費標準看,本國四大銀行除了對「月度未經安排透支」這一項是調高收費之外,對其他透支,無法轉帳、延遲還款的收費確實是降低了的。至於已經降低了的收費是否合理,究竟收幾多方為合理,就要看安德魯‧霍克律師与銀行交手的本事,以及將來法庭的裁決,才能得出一個滿意的標準來了。
做甚麼事,包括採取甚麼行動,之前都要考慮清楚,不能只看到有利可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