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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颖状告赵忠祥没完没了,细听第三人评说孰是孰非

作者: 张一鸣 袁伟    人气:     日期: 2004/10/5



《新西兰镜报》专访中国著名大律师皇甫大卫

事件背景:
    经常以忠厚长者形象出现的中国“国宝级”名嘴赵忠祥,如今竟被一个自称与他有7年感情纠葛并长期保持情人关系的女保健医师饶颖送上了法庭。饶颖现年39岁,曾经是朵校花,拥有三个文凭,据饶颖指控,她帮助赵忠祥治好了腿伤,在她不情愿的情况下赵与她发生性关系,之后也认命并爱上了赵。7年中为赵怀孕,打胎,离婚,辞职,被暴力摧残,自杀二次,失去了健康,现在居无定所。同时,饶颖还指称赵拖欠她3800元治疗费,赖帐不还。饶颖诉赵忠祥“欠款案”和“人身损害案”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饶颖诉赵忠祥官司一开始就让所有人都目瞪口呆。而此后事态的发展又是“高潮迭起,没完没了”,“饶赵案”渐渐演变成媒体的“猛料”和众人的谈资。目前,本案仍在公众的密切关注下继续审理之中。

赵忠祥 vs 皇甫大卫 vs 饶颖


    进入5月,饶颖称自己现在没有经济来源,打官司的花费都是向朋友们借的,其中包括DNA等3项鉴定所需的费用1万元,所以目前没有多余的钱支付律师费。饶颖说:“我现在身上只有200块钱,上街买个菜花5毛钱都要跟人讨价还价。”这个时候,皇甫大卫律师成为饶颖的代理人。
    就在“饶赵案”进入拉锯战的时候,风云突变。7月5日,赵忠祥突然甩开饶颖,向皇甫“宣战”,惊爆“我受到原告律师敲诈”。4天之后,北京市二中院对“饶颖告赵忠祥案”管辖异议作出了“撤销丰台区法院‘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的民事裁定书,发回丰台区人民法院重审”的终审裁决。“皇赵风波”揭开序幕。
  赵忠祥之所以全线反击时选择皇甫为突破口,也许是因为他认为“放倒”皇甫就等于浇灭了饶颖的气焰。但他忽略了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即如果皇甫一旦与他开打官司,他最终又难以举证“密信”出自皇甫之手,那自己就将陷入被动境地。
    7月21日,“饶赵案”再次发生变故,饶颖与委托代理人皇甫大卫律师达成协议,双方终止代理合约。至此,饶颖皇甫联盟宣告“解体”。有媒体报道,发生变故前,饶颖与皇甫之间在沟通上屡见波折,导致双方出现信任危机。皇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出现这种情况他也很遗憾,他祝愿饶颖能一路顺利。皇甫同时表示,他将考虑在适当时间起诉赵忠祥。


镜报记者:皇甫先生,请问您能接受我们的专访吗?
皇甫大卫:《新西兰镜报》记者,你们好!首先谢谢你们对我的信任和采访。本来在7月26号北京市海淀庭审结束后,我就想淡出此案,以后不再接受媒体的采访。但您们的诚意感动了我,海外华人对祖国大陆法制是否公正的的关注激发了我。我决定接受您们的采访,并在争取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镜报记者:在中国大陆,用法律维权,动不动就打官司是近十年兴起的。老百姓的传统观念是,不与官斗、不与名人斗,似乎近些年才逐步开始出现了与当官的打官司、与名人打官司的新闻曝光。而赵忠祥作为中国中央电视台的资深主持人,他的官司更引人注目。当初饶颖是怎么找到你,请你代理诉讼的?
皇甫大卫:“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是国家的政策方针,是实现祖国繁荣昌盛的根本保障,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大陆也早已深入民心。正象您所说的,这是近十年来,政府长期的、持之以恒的宣传教育的成果。如今在大陆,“民告官”已不是件稀罕事。与“名人”打官司也已司空见惯。这从另一反面也反映了我国法制建设的成就。我是在今年5月13日下午与饶颖女士电话联系上的,那天是丰台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的日子。那段日子,全国各地的各界人士通过各种方式向饶女士表示慰问和支持。我也是其中之一。5月14日上午,饶女士突然打电话给我问:是否愿意接受她的案子?我们约好在律师事务所面谈。听了她的诉说后,我觉得她很可怜,受的遭遇很令人同情,于是决定接受此案。

镜报记者:饶颖请你代理诉讼时,你为什么考虑免费代理?
皇甫大卫:原因是,第一,饶颖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第二,为弱势群体免费提供法律帮助是司法部门要求,也是法律工作者义不容辞的义务。

镜报记者:2004年7月7日贵所发表声明,对媒体报道的赵忠祥先生向新闻界披露有关你私下给其“密信”辱骂饶颖女士、向其泄露饶颖女士的秘密、“以他握有不利于我的证据相要挟,要求我花钱消灾”一事,为你正名,请你详细介绍一下?
皇甫大卫:这件事情发生在今年7月6日,“人身损害赔偿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后第二天。赵忠祥先生避开主要矛盾突然向我“宣战”。这一举动在全国引起很大的轰动!也给我本人造成极大伤害。我认为赵忠祥先生想以此达到三个目的:1、挑拨我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2、转移大众的视线;3、打乱我的计划和思路。我及时地与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向领导做了汇报,并在第一时间发布声明,揭穿了赵忠祥的阴谋。对赵先生的这一做法,我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权利。

镜报记者:事隔一个多月,你又与饶颖解除了代理关系。是不是正像有些媒体发布的,是你看到赵饶案件的实际情况和社会上流传的内容有些是“截然不同的”,通过这段时间的思考,你觉得自己有责任、有义务站在第三者的立场,向大众公布案件“真实的内容”?你能说一说这些“截然不同的”“真实的内容”吗?
皇甫大卫:终止代理协议的原因是协议中约定的律师工作已经完成,饶颖女士当初打官司的目的已经达到,经过与饶女士的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代理关系。

镜报记者:如果当初你就能够预料事态会发展到今天这种结局,你当初还会接手这件诉讼吗?我看到有些媒体引用你的话,是因为你觉得太累了,那你觉得累在哪里呢?
皇甫大卫:案件的发展一直在我们的意料之中。我谈到的“累”有很多因素,我会在适当的时候给大家一个交代的。

镜报记者:你放弃代理这件诉讼,在海外华人的心里,第一感觉就会想到:你是不是受到来自官方的压力,比如有没有来自中央电视台的压力?
皇甫大卫:这个问题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从我接受这个案子到退出,没有受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所谓“压力”。

镜报记者:你现在作为婉容胞弟郭布罗.润麒的代理律师,为其维权,是不是觉得更有价值和意义,因而放弃了“赵忠祥案”的代理?
皇甫大卫:放弃代理“饶赵案”的原因我刚才已经谈过,代理郭老先生的案子是很正常的律师工作,与其他事情没有联系。

镜报记者:现在你的原当事人饶颖又通过媒体说,你是收了赵忠祥的重金而与她解除代理关系的,这里是不是又涉及到了人身攻击的法律问题?你将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皇甫大卫:饶女士现在受的精神上的压力是常人难以想象的,她说出一些过激的语言,我完全能理解,也愿意原谅她。至于“赵花重金收买我”一说纯属无稽之谈。全国有成百上千的律师愿意挺身而出为饶女士代理,赵能收买得过来吗?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赵还有必要“收买”律师吗?我所做的一切对的起自己的职业,对的起自己的良心。

镜报记者:作为一名律师,无论是你已经解除代理饶颖诉赵忠祥一案,还是现在代理的婉容胞弟郭布罗.润麒诉《末代皇妃》一案,会不会有用名人炒作的嫌疑?
皇甫大卫:对每一件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我自认我是在履行一个律师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名人的官司我做,普通人的官司我也在做,选择案件不以是否是“名人”为标准。

镜报记者:饶颖固然值得同情,但法律是无情的,作为律师是以事实为准绳,永远是愿意打一场胜算的官司,对于饶颖掌握的证据,你作为律师,当你在接受代理时是否考虑这些问题?

皇甫大卫:如果“人身损害案”能开庭就实体部分予以审理,我自信一定能打胜!“欠款纠纷案”,饶女士直到开庭我才看到“原件”。而这份重要证据却有瑕疵,当事人在之前不让律师看证据,就象病人不让医生检查自己的身体一样,令律师很为难。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律师办案的基本原则。

镜报记者:我们想提一个比较尖锐的问题:我们现在不从律师职业的角度来谈这件事,而从一个对事态了解的旁观者来谈,是从道义的角度谈。对于饶颖受到的伤害,如果有道德法庭的话,你是不是认为赵忠祥应该受到应有的谴责?
皇甫大卫:哈,你这个问题确实够“尖锐”的。我确实想站在第三者的角度上回答你这个问题,可我现在的身份不同,每一句话都可能给正在打官司的双方带来影响,所以我认为我现在对这个问题还是保持沉默好。以后我会给大家一个交代的。

镜报记者:你几次提到会给大家一个交待,你预计什么时候是你给大家交代的时候?
皇甫大卫:适当的时候。可到底什么时间现在还不好说。不过我奉劝大家还是相信法院的判决吧。法律是公正的,针对这个全国上下都在关注的案子。人民法院是很公正的。没有“暗箱”之说。

镜报记者:由于姚颖提出录音鉴定与赵忠祥提出笔迹鉴定的法律程序问题,使我最后想问的一个问题,就是在中国逐步走向法制化的进程中,你作为一名律师,你认为是权大于法,还是法大于权?
皇甫大卫:法律是至高无上的,任何人、任何单位、部门都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

镜报记者:谢谢你接受《新西兰镜报》的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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